| 序号 | 具体工作事项 | 责任 机构 |
岗位职责 | 追责情形 | 办公电话 | ||||
| 事项 编码 |
具体工作 内容 |
一般情形 | 追责依据文件 名称及文号 |
特殊情形 | 追责依据文件名称及文号 | ||||
| 1 | 220182-sl-ZR-01-01 | 1.负责长春市有关水利、水土保持、河道堤防、水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 | 党委办公室 | 综合岗位:负责有关水利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
第六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核发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不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分配水量,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水资源费,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七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64条《水土保持法》第47条 | 0431-83627748 |
| 2 | 220182-sl-ZR-01-02 | 2.组织开展拟定全市水利、水土保持、河道堤防、水产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 水利科 | 综合岗位:负责水利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
第六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核发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不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分配水量,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水资源费,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七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64条《水土保持法》第47条 | 0431-83627748 |
| 3 | 220182-sl-ZR-02-01 | 1.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 | 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 | 水资源管理岗位:负责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2、实施行政强制时,没有法定依据的;擅自改变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扩大查封、扣押、冻结范围的;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在查封、扣押或冻结存款、汇款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
第六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核发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不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分配水量,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水资源费,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64条 | 0431-83627748 |
| 4 | 220182-sl-ZR-02-02 | 2.组织拟定全市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 | 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 | 水资源管理岗位:负责全市水中长期计划、水量分配监督工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
第六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核发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不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分配水量,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水资源费,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64条 | 0431-83627748 |
| 5 | 220182-sl-ZR-02-03 | 3.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水土保持和防洪的专项规划和论证工作。 | 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 | 水资源管理岗位:负责城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 水保管理岗位:建设项目和防洪专项论证工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
第六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核发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不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分配水量,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水资源费,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七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64条《水土保持法》第47条 | 0431-83627748 |
| 6 | 220182-sl-ZR-02-04 | 4.负责全市地下水行政管理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 | 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 | 水资源管理岗位:负责全市地下水行政管理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
第六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核发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不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分配水量,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水资源费,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四条 | 0431-83627748 |
| 7 | 220182-sl-ZR-02-05 | 5.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 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 | 水资源管理岗位:负责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2、实施行政许可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核准或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核准的;不公示依法应当公示材料或不履行告知义务的;擅自变更许可核准条件、程序或擅自变更、延续、撤销已核准许可的;对符合法定条件,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 实施行政征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侵占或者挪用水资源费。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6.《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第六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核发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不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分配水量,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水资源费,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64条 | 0431-83627748 |
| 8 | 220182-sl-ZR-03-01 | 组织编制全市城乡供水水源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及年度实施计划。 | 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 | 水资源管理岗位:负责全市城乡供水水源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及年度实施计划。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第六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核发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不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分配水量,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水资源费,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64条 | 0431-83627748 |
| 9 | 220182-sl-ZR-04-01 | 1.负责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河道堤防管理规划。 | 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 水土保持工作站。 河道堤防管理站. | 水资源管理岗位: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水保管理岗位:负责水土保持管理规划。 河道管理岗位:负责河道堤防管理规划工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第六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核发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不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分配水量,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水资源费,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七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64条《水土保持法》第47条 | 0431-83627748 |
| 10 | 220182-sl-ZR-04-02 | 2.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 监察大队 | 水政监察岗位:负责全市水政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3、实施行政处罚时,没有法定依据的;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幅度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违反有关委托处罚规定的;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4、实施行政强制时,没有法定依据的;擅自改变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扩大查封、扣押、冻结范围的;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在查封、扣押或冻结存款、汇款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
第六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核发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不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分配水量,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水资源费,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四条 | 0431-83627748 |
| 11 | 220182-sl-ZR-04-03 | 3.组织协调并仲裁辖区内各乡(镇、街)、各部门和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 | 水政监察大队 | 水政监察岗位:负责辖区内及协调流域区间的水事纠纷工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2、行政裁决是依照法律法规授权,应当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及时做出行政裁决。没有授权不得自行决定和裁决水事纠纷案件。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第六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核发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不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分配水量,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水资源费,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四条 | 0431-83627748 |
| 12 | 220182-sl-ZR-05-01 | 1.按管理权限负责编制、审查全市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 水利科 | 综合岗位:负责编制审查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工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
0431-83627748 | ||
| 13 | 220182-sl-ZR-05-02 | 2.组织执行国家颁布的水利行业的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结合本市实际拟定相关规定和细则,并监督实施。 | 质量监督站 | 工程质量管理岗位;负责水利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
0431-83627748 | ||
| 14 | 220182-sl-ZR-06-01 | 1.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 | 河道堤防管理站 | 河道管理岗位;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管理保护工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法》 |
第六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核发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不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分配水量,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水资源费,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四条 | 0431-83627748 |
| 15 | 220182-sl-ZR-06-02 | 2.组织实施对江河水库、重要水源地的治理与开发。 | 河道堤防管理站 | 河道管理岗位;负责江河水库、重要水源地治理与开发工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0431-83627748 | ||
| 16 | 220182-sl-ZR-06-03 | 3.组织指导水库、江河、大坝(堤防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监管。 | 河道堤防管理站 | 河道管理岗位;负责堤防及其附属物的安全监管工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6.《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 |
第六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核发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不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分配水量,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水资源费,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四 条 | 0431-83627748 |
| 17 | 220182-sl-ZR-07-01 | 1.负责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 | 水利科 | 综合岗位:负责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
0431-83627748 | ||
| 18 | 220182-sl-ZR-07-02 | 2.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人畜饮水、防病改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 水利科。 安全饮水办公室 | 工程管理岗位;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安全饮水管理岗位:负责农村人畜饮水、防病改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
0431-83627748 | ||
| 19 | 220182-sl-ZR-07-03 | 3.组织、协调全市水土保持、堤防管理工作。 | 水土保持工作站。河道堤防管理站。 | 水保、河道管理岗位: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和堤防管理工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第四十七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水土保持法》第47条 | 0431-83627748 |
| 20 | 220182-sl-ZR-08-01 | 1.承担365bet假网站_365bet足球赌博_365bet注册指南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 防汛抗旱办公室 | 综合岗位:负责365bet假网站_365bet足球赌博_365bet注册指南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第六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核发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不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分配水量,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水资源费,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四条 | 0431-83627748 |
| 21 | 220182-sl-ZR-08-02 | 2.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 防汛抗旱办公室 | 综合岗位:负责365bet假网站_365bet足球赌博_365bet注册指南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第六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核发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不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分配水量,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水资源费,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规划同意书,擅自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办规划同意书手续;违反规划同意书的要求,严重影响防洪的,责令限期拆除;违反规划同意书的要求,影响防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53条 | 0431-83627748 |
| 22 | 220182-sl-ZR-01-01 | 1.组织、指导全市水产工作。 | 水产技术推广站 | 水产技术岗位:负责全市水产工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第四十九条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核发许可证、分配捕捞限额或者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0431-83627748 |
| 23 | 220182-sl-ZR-01-02 | 2.组织、指导全市渔业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 水产技术推广站 | 渔政监督岗位:负责全市渔业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
0431-83627748 | ||
| 24 | 220182-sl-ZR-01-03 | 3.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植物工作。 | 水产技术推广站 | 水产技术岗位: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植物工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0431-83627748 | |
| 25 | 220182-sl-ZR-01-04 | 4.协调处理重大渔事纠纷。 | 水产技术推广站 | 渔政监督岗位:负责处理重大渔事纠纷工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 |
0431-83627748 | ||
| 26 | 220182-sl-ZR-10-01 | 1.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 | 行政审批办公室 | 综合岗位: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2、实施行政许可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核准或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核准的;不公示依法应当公示材料或不履行告知义务的;擅自变更许可核准条件、程序或擅自变更、延续、撤销已核准许可的;对符合法定条件,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 |
0431-83627748 | ||
| 27 | 220182-sl-ZR-10-02 | 2.负责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认证、审核、上报等(含年审、年检、收费)相关工作。 | 行政审批办公室 | 综合岗位:负责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认证、审核、上报等(含年审、年检、收费)相关工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2、实施行政许可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核准或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核准的;不公示依法应当公示材料或不履行告知义务的;擅自变更许可核准条件、程序或擅自变更、延续、撤销已核准许可的;对符合法定条件,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第六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核发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不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分配水量,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水资源费,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四条 | 0431-83627748 |
| 28 | 220182-sl-ZR-10-03 | 3.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 | 行政审批办公室 | 综合岗位: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2、实施行政许可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核准或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核准的;不公示依法应当公示材料或不履行告知义务的;擅自变更许可核准条件、程序或擅自变更、延续、撤销已核准许可的;对符合法定条件,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第六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核发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不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分配水量,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水资源费,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四条 | 0431-83627748 |
| 29 | 220182-sl-ZR-10-04 | 4.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应诉工作。 | 行政审批办公室 | 综合岗位: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应诉工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2、实施行政许可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核准或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核准的;不公示依法应当公示材料或不履行告知义务的;擅自变更许可核准条件、程序或擅自变更、延续、撤销已核准许可的;对符合法定条件,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第六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核发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不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分配水量,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水资源费,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四条 | 0431-83627748 |
| 30 | 220182-sl-ZR-10-05 | 5.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以及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 行政审批办公室 | 综合岗位: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以及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或较大损失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 2、实施行政许可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核准或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核准的;不公示依法应当公示材料或不履行告知义务的;擅自变更许可核准条件、程序或擅自变更、延续、撤销已核准许可的;对符合法定条件,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第六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核发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不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分配水量,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水资源费,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四条 | 0431-836277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