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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bet假网站_365bet足球赌博_365bet注册指南水利局行政权力事项审核登记表(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 2021-09-10 09:59 来源: 365bet假网站_365bet足球赌博_365bet注册指南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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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bet假网站_365bet足球赌博_365bet注册指南水利局行政权力事项审核登记表
        部门名称:(盖章) 365bet假网站_365bet足球赌博_365bet注册指南水利局                       填表人:刘  君
        序号 具体工作事项 对应的行政权力
        事项编码 具体工作内容 项目编码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1 220182-sl-ZR-01-01 1.负责国家、省、长春市有关水利、水土保持、河道堤防、水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
        2 220182-sl-ZR-01-02 2.组织开展拟定全市水利、水土保持、河道堤防、水产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3 220182-sl-ZR-02-01 1.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 220182-sL-QZ-001 行政强制 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
        220108- SL-QZ-002 行政强制 在饮用水源区内设置排污口
        4 220182-sl-ZR-02-02 2.组织拟定全市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
        5 220182-sl-ZR-02-03 3.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水土保持和防洪的专项规划和论证工作。
        6 220182-sl-ZR-02-04 4.负责全市地下水行政管理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
        7 220182-sl-ZR-02-05 5.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220182-SL-CF-001 行政处罚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审批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的
        220182-SL-CF-002 行政处罚 生产、销售或者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的
        220182-SL-CF-003 行政处罚 伪造、涂改、冒用取水审批文件、取水许可证的
        220182-SL-CF-004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220182-SL-CF-005 行政处罚 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
        220182-SL-CF-006 行政处罚 擅自建设入河排污口的
        220182-SL-CF-007 行政处罚 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拖欠水资源费的
        220182-SL-CF-008 行政处罚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未建成或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擅自投入使用的
        220182-SL-CF-009 行政处罚 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主取水权的
        220182-SL-CF-010 行政处罚 不按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的
        220182-SL-CF-011 行政处罚 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
        220182-SL-CF-012 行政处罚 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220182-SL-CF-013 行政处罚 未安装计量设施的
        220182-SL-CF-014 行政处罚 安装计量设施,但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
        220182-SL-CF-015 行政处罚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水行政许可的
        220182-SL-CF-016 行政处罚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水行政许可的
        220182-SL-CF-017 行政处罚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
        220182-SL-CF-018 行政处罚 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
        220182-SL-CF-019 行政处罚 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220182-SL-CF-020 行政处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水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取得水行政许可的活动的
        220182-SL-CF-021 行政处罚 临时使用市政公共供水未办理手续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五个工作日内补办临时用水手续;逾期不补办的;
        220182-SL-CF-022 行政处罚 未安装计量设施的;计量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
        220182-SL-CF-023 行政处罚 未按规定缴纳超计划加价水费的;
        220182-SL-CF-024 行政处罚 生产、销售、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的;
        220182-SL-CF-025 行政处罚 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的;
        220182-SL-CF-026 行政处罚 使用公共供水设施或者自建供水设施的供水稀释污水的;
        220182-SL-CF-027 行政处罚 供水和用水单位及用水设施产权单位未建立健全供水管网技术档案或者管网跑水、漏水未及时修复的;
        220182-SL-CF-028 行政处罚 迟报、虚报、瞒报或者拒保取水有关数据等情况的;
        220182-SL-CF-029 行政处罚 推诿、拒绝或者阻挠调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
        220182-SL-CF-030 行政处罚 转移、隐匿、纂改或者毁弃原始施工、取水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220182-SL-CF-031 行政处罚 取水单位和个人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凿井施工单位承建凿井工程的;
        220182-SL-CF-032 行政处罚 凿井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承建凿井工程、不提交凿井方案或者未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凿井的;
        220182-SL-ZS-001 行政征收 水资源费征收
        220182-SL-ZS-002 行政征收 水资源补偿费征收
        8 220182-sl-ZR-03-01 组织编制全市城乡供水水源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及年度实施计划。 220182-SL-CF-033 行政处罚 未按规定报送下一年度用水计划申请或者调整用水计划未获批准面擅自增加用水的
        9 220182-sl-ZR-04-01 1.负责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河道堤防管理规划。
        10 220182-sl-ZR-04-02 2.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11 220182-sl-ZR-04-03 3.组织协调并仲裁辖区内各乡(镇、街)、各部门和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 220182-SL—CJ—001 行政裁决 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事纠纷的,应当协商处理;
        220182- SL—CJ—002 行政裁决 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应当协商解决;
        220182-SL—CJ—003 行政裁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在处理水事纠纷时,有权采取临时处置措施,有关各方或者当事人必须服从。
         
        12 220182-sl-ZR-05-01 1.按管理权限负责编制、审查全市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13 220182-sl-ZR-05-02 2.组织执行国家颁布的水利行业的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结合本市实际拟定相关规定和细则,并监督实施。
        14 220182-sl-ZR-06-01 1.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 220182-SL—ZS—003 行政征收 河道采砂管理费
        220182-SL-CF-034 行政处罚 河道内非法采砂行为的处罚
        220182-SL-CF-035 行政处罚 对不按照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的处罚
        220182-SL-CF-036 行政处罚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
        220182-SL-CF-037 行政处罚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
        220182-SL-CF-038 行政处罚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
        220182-SL-CF-039 行政处罚 侵占、毁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的;
        220182-SL-CF-040 行政处罚 对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
        220182-SL-CF-041 行政处罚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的;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杆植物的;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的;
        220182-SL-CF-042 行政处罚 在堤防、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
        220182-SL-CF-043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工程安全标准整治河道或者修建水工程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
        220182-SL-CF-044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以及开采地下资源或者进行考古发掘的;
        220182-SL-CF-045 行政处罚 对盗伐、滥伐护堤、护岸林的处罚
        220182-SL-CF-046 行政处罚 对私自占用江河的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行为的处罚
        220182-SL-CF-047 行政处罚 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影响防洪的
        220182-SL-CF-048 行政处罚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或者未按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
        220182-SL-CF-049 行政处罚 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及其附着物,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使用、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220182-SL-CF-050 行政处罚 未经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一)挖塘、打井、修窑、建房或修建其他工程和建筑物;
        (二)爆破、采石、挖砂、取土;
        (三)弃置废渣、垃圾等废弃物;
        (四)垦殖、挖掘、采伐、集市贸易;
        (五)对水利工程可能造成影响的其他活动。
        15 220182-sl-ZR-06-02 2.组织实施对江河水库、重要水源地的治理与开发。 220182-SL-CF-051 行政处罚 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的;
        16 220182-sl-ZR-06-03 3.组织指导水库、江河、大坝(堤防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监管。 220182-SL-CF-052 行政处罚 损毁堤防、护岸、闸坝、水工程建筑物,损毁防汛设施、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以及通信照明等设施
        17 220182-sl-ZR-07-01 1.负责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 220182-SL-CF-053 行政处罚 截留挪用水利建设资金的
        220182-SL-CF-054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修建农村水利工程的
        220182-SL-CF-055 行政处罚 未经验收,擅自启用农村水利工程的
        220182-SL-CF-056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影响工程效益
        18 220182-sl-ZR-07-02 2.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人畜饮水、防病改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19 220182-sl-ZR-07-03 3.组织、协调全市水土保持、堤防管理工作。 220182-SL—ZS—004 行政征收 水土流失补偿费
        220108-sl-qz-003 行政强制 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
        220182-sl-qz-004 行政强制 采集发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的
        220182-sl-qz-005 行政强制 在林区采伐林木不依法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的
        220182-sl-qz-006 行政强制 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
        220182-sl-qz-007 行政强制 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的
        220182-sl-qz-008 行政强制 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
        220182-SL-CF-057 行政处罚 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种植农作物
        220182-SL-CF-058 行政处罚 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处罚
        220182-SL-CF-059 行政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一)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
            (二)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
        220182-SL-CF-060 行政处罚 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处罚
        220182-SL-CF-061 行政处罚 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处罚
        220182-SL-CF-062 行政处罚 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的处罚
        220182-SL-CF-063 行政处罚 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处罚
        220182-SL-CF-064 行政处罚 在林区采伐林木,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
        220182-SL-CF-065 行政处罚 采集发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的处罚
        220182-sl-qt-001 行政其他 水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进入现场进行调查、取证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等 
        220182-sl-qt-002 行政其他 采伐林木的水土保持方案备案
        20 220182-sl-ZR-08-01 1.承担365bet假网站_365bet足球赌博_365bet注册指南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1 220182-sl-ZR-08-02 2.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22 220182-sl-ZR-01-01 1.组织、指导全市水产工作。 220182-SL-QR-001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捕捞(船舶)证书
        220182-SL-QR-002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捕捞(船舶)检验
        220182-SL-QR-003 行政确认 渔业船舶登记
        220182-SL-QR-004 行政确认 渔业船舶检验费
        220182-SL-QR-005 行政确认 发放渔船职务船员证书
        23 220182-sl-ZR-01-02 2.组织、指导全市渔业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220182-SL-CF-066 行政处罚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在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破坏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 
        220182-SL-CF-067 行政处罚  伪造、倒卖、转让驯养繁殖许可证
        220182-SL-CF-068 行政处罚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 
        220182-SL-CF-069 行政处罚  非法捕杀、出售、收购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
        24 220182-sl-ZR-01-03 3.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植物工作。 220182- SL-JF-001 行政给付 渔业油价补助发放
        220182-SL—ZS—005 行政征收 渔业增殖保护费
         220182-SL-JL-001 行政奖励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突出贡献奖励
        25 220182-sl-ZR-01-04 4.协调处理重大渔事纠纷。 220182-SL-CF-070 行政处罚 电、毒、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行为
        220182-SL-CF-071 行政处罚 偷捕、抢夺他人养殖水产品
        220182-SL-CF-072 行政处罚 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
        220182-SL-CF-073 行政处罚 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种
        220182-SL-CF-074 行政处罚 渔业船舶未经检验、未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擅自下水作业
        220182-SL-CF-075 行政处罚 渔业船舶应当申报营运检验或者临时检验而不申报
        220182-SL-CF-076 行政处罚 非法使用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
        220182-SL-CF-077 行政处罚 未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批准,违章装载货物、载客
        220182-SL-CF-078 行政处罚 违反渔业船员管理的行为
        220182-SL-CF-079 行政处罚 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渔业船员证书
        220182-SL-CF-080 行政处罚 伪造、变造、转让渔业船员证书
        220182-SL-CF-081 行政处罚 渔业船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
        220182-SL-CF-082 行政处罚 渔业船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六项至第九项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220182-SL-CF-083 行政处罚 渔业船员因违规造成责任事故
        220182-SL-CF-084 行政处罚 未按规定招用未取得本办法规定证件的人员在渔业船舶上工作 
        220182-SL-CF-085 行政处罚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 
        220182-SL-CF-086 行政处罚 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 
        220182-SL-CF-087 行政处罚 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擅自从事养殖生产、超越养殖证许可范围从事养殖生产、妨碍航运、行洪、无正当理由使水域、滩涂荒芜 
        220182-SL-CF-088 行政处罚 船舶进出渔港未按照有关规定到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办理签证 
        220182-SL-CF-089 行政处罚 (一)未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批准或未按批准文件的规定,在渔港内装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货物的;
        (二)未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批准,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
        (三)在渔港内的航道、港池、锚地和停泊区从事有碍海上交通安全的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的。
        220182-SL-CF-090 行政处罚 停泊或进行装卸作业时违规
        220182-SL-CF-091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化学消油剂 
        220182-SL-CF-092 行政处罚 在渔港内进行明火作业、燃放烟花爆竹 
        220182-SL-CF-093 行政处罚 向渔港港池内倾倒污染物、船舶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 
        220182-SL-CF-094 行政处罚 使用过期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或渔业船舶国籍证书 
        220182-SL-CF-095 行政处罚  损坏航标或其他助航、导航标志和设施,或造成上述标志、设施失效、移位、流失
        220182-SL-CF-096 行政处罚 已办理渔业船舶登记手续,但未按规定持有船舶国籍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航行签证簿 
        220182-SL-CF-097 行政处罚 对无有效的渔业船舶船名、船号、船舶登记证书(或船舶国籍证书)、检验证书的船舶处罚 
        220182-SL-CF-098 行政处罚 渔业船舶改建后,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220182-SL-CF-099 行政处罚  将船舶证书转让他船使用
        220182-SL-CF-100 行政处罚 未按规定标写船名、船号、船籍港,没有悬挂船名牌 
        220182-SL-CF-101 行政处罚 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责令其在离港前改正 
        220182-SL-CF-102 行政处罚  对拒不执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作出的离港、禁止离港、停航、改航、停止作业等决定的船舶处罚
        220182-SL-CF-103 行政处罚 违反港航法律、法规造成水上交通事故的处罚 
        220182-SL-CF-104 行政处罚 发生碰撞事故,接到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守候现场或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的指令后,擅离现场或拒不到指定地点 
        220182-SL-CF-105 行政处罚  对企业、合作社等组织没有依法建立农产品记录、用药记录的处罚
        220182-SL-CF-106 行政处罚 对食用违法或不合格饲料、添加剂、兽药的处罚 
        220182-SL-CF-107 行政处罚 对造成渔业污染事故调差处理处罚 
        220182-SL-CF-108 行政处罚 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未经作业地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在渔港水域进行渔业船舶水上拆解的。
        26 220182-sl-ZR-10-01 1.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 220182-SL-XK-001 行政许可 办理水产鱼种生产许可证
        220182-SL-XK-002 行政许可 水域滩涂养殖许可
        220182-SL-XK-003 行政许可 批准非农业建设确需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和水利工程设施
        220182-SL-XK-004 行政许可 利用堤坝兼作道路的批准
        220182-SL-XK-005 行政许可 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220182-SL-XK-006 行政许可 新建、改建、扩建中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和设计审查审批
        220182-SL-XK-007 行政许可 为紧急抗旱必须在河道内临时筑坝的审批
        220182-SL-XK-008 行政许可 护堤护岸林的采伐审批
        220182-SL-XK-009 行政许可 乡镇供水工程设计的批准
        220182-SL-XK-010 行政许可 在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利工程的审查和同意(跨县除外)
        220182-SL-XK-011 行政许可 审批年度用水和临时用水计划报告及供水分配方案
        220182-SL-XK-012 行政许可 非国家投资、省级水利专项投资的水利、水电、水保项目在100万元以下的设计审批、开工审批和工程验收和全部水产养殖项目的审批和工程验收
        220182-SL-XK-013 行政许可 用河行为的审批(除省管的松花江、第二松花江、嫩江、东西辽河、图们江、鸭绿江7条江河外)
        220182-SL-XK-014 行政许可 制造、改造渔业船舶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的审批
        220182-SL-XK-015 行政许可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220182-SL-XK-016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
        220182-SL-XK-017 行政许可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220182-SL-XK-018 行政许可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          文件审批
        220182-SL-XK-019 行政许可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审批
        27 220182-sl-ZR-10-02 2.负责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认证、审核、上报等(含年审、年检、收费)相关工作。 220182-SL-XK-020 行政许可 采砂许可证的审核
        220182-SL-XK-021 行政许可 水利工程建设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审查
        220182-SL-XK-022 行政许可 在河道水工程内设置或改建、扩建排污口许可
        220182-SL-XK-023 行政许可 同意利用江河、湖泊、水库、渠道设置旅游点
        220182-SL-XK-024 行政许可 在蓄滞洪区建设的油田、铁路、公路、矿山、电厂、电信设施和管道等其防洪设施的验收
        220182-SL-XK-025 行政许可 审查在城市建设确需填堵或废除原有河道沟叉、原有堤防
        220182-SL-XK-026 行政许可 防洪规划确定的保留区土地使用的审核
        220182-SL-XK-027 行政许可 校准报废农村水利工程
        220182-SL-XK-028 行政许可 审查同意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渡口、缆线、取水、排水、道路等工程建设施工方案
        220182-SL-XK-029 行政许可 防病改水工程竣工的验收
        220182-SL-XK-030 行政许可 核定实际取水量
        220182-SL-XK-031 行政许可 审批对占用水土资源、压没或占用植被改变原有地貌、降低或丧失水土保持功能的从事开矿、建厂、筑路、采石、挖砂、取土、烧窑、修路、种参、开荒、采伐林木、地质勘探、基本建设等水土保持方案
        220182-SL-XK-032 行政许可 不跨县的湖泊的开发利用规划的审查同意
        220182-SL-XK-033 行政许可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
        220182-SL-XK-034 行政许可 开垦二十度(种植人参为二十五度)以下,五度以上荒坡地和国有荒坡地的审核、批准。
        220108-SL-XK-035 行政许可 水利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申报
        220182-sl-qt-003 行政其他 渔业捕捞许可年审
        220182-sl-qt-004 行政其他 船舶检验许可年审
        28 220182-sl-ZR-10-03 3.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 220182-SL-XK-036 行政许可 捕捞许可证核发
        220182-SL-XK-037 行政许可 渔船检验证书核发
        220182-SL-XK-038 行政许可 取水许可证核发
        29 220182-sl-ZR-10-04 4.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应诉工作。
        30 220182-sl-ZR-10-05 5.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以及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